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国安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152900581785722R |
法定代表人 |
汪波 |
行政处罚 决定文号 |
内安监职安罚【2018 】1号 |
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
内蒙古国安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注册地址变更 |
违反法律法规 条款规定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
处罚依据 |
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
作出处罚的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救济渠道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